国道
331
线路井至甜水井(蒙甘界)段公路工程
勘察设计
咨询
及安全性评价
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道
331
线路井至甜水井(蒙甘界)段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现开展前期工作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补助
和地方自筹
,
招标人为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为
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
咨询
及安全性评价
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围
2.1
项目概况
路线全长约
247
公里,设服务区
1
处、停车区
1
处、简易停车区
2
处,养护工区、检查站、治超站与服务区和停车区同址合建,设置红梁子连接线约
19
公里,哈镇连接线约
15
公里。
主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40
公里
/
小时,路基宽
8.5
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
-Ⅰ
级,其它指标均应符合部颁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01—2014
)。连接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
2.2
服务
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所有服务内容止
。
2.3
本项目勘察设计咨询
及安全性评价
服务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合同段编号:
LT
SJ
ZX
,招标范围:
参与施工图设计外业验收并出具咨询意见;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咨询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根据招标人需求,在施工过程中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
;
全线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变更和交工阶段、后评价的安全性评价工作,具体要求符合《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
JTGB05-2015
)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2.4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壹佰零伍万元(
¥1,050,0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
咨询
能力
,并同时
具备
以下资格:
(
1
)
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专业
丙
级及以上资质、水文地质专业
丙
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
丙级及以上
资质;
(
2
)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
丙
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
丙
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丁级及以上资质(若无此资质,可以专业分包);
(
3
)
近
5
年(
201
7
年
12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批复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
2
项
且
2
项累计里程
不少于
100
公里
的
三
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咨询服务工作。(高速公
路及一级公
路里程按
1.5
倍折算。)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
http
:
//.cn
)”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3
已在本项目
勘察设计
标段
中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招标
。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
6
在
“
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双信封形式的
“
综合评估法
”
进行评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
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的获取时间: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5.2
获取方式:采用网上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报名时间内登陆
“
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
)
”
,通过
“
用户登录
”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其中平台选择
“
建设工程
”
,角色选择
“
投标人
”
,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及办理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企业,请根据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办理建设工程网上化平台
CA
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进行办理,办理成功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招投标活动。具体的操作流程及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上传详见网站
“
服务指南
-
资料下载
-
建设工程
”
《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
投标人(二期系统)》。(注:根据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疫情期间在线办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网上化平台
CA
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以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告》,疫情期间
CA
数字证书的办理请根据《关于疫情期间在线办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网上化平台
CA
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执行)
建设工程业务咨询电话:
0483-6103037
投标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483-8345573
CA
数字证书购买咨询电话:
0483-6119898
CA
数字证书客服电话:
0471-8942366
5.3
通过上述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方可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中自行下载招标资料(包括招标文件),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超过《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的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随时登陆
“
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
”
,在
“
变更公告及补遗
”
栏目下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5.5
为保证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要求操作系统使用
Win7(32
、
64
位
)
,浏览器使用
IE9
及以上版本非兼容模式,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
PDF
格式)投标文件上传至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
-
建设工程平台,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然后保存签章文件、下载已签章文件,如签章文件过大导致保存签章文件失败,可将签章后的文件另存到本地后,再上传至建设工程平台。将投标函相关信息录入到系统电子
“
投标函
”
中,最后点击
“
确认投标
”
。建设工程平台中录入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保持一致。如投标人未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
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微软
office
工具编制并转换成
PDF
文件格式,然后上传至系统进行电子签章,坚决不允许在已生成的
PDF
格式文件上使用编辑工具进行二次修改,因二次修改而造成在线预览文件与实际文件不一致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5
开标签到:根据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告》,疫情期间本项目开标活动全部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投标人一律不到现场,只需在网上签到即可(投标人必须在
[
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开始时间
]
至
[
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结束时间
]
时间内在交易系统进行确认投标和网上签到,否则开标三方解密后系统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在系统内自行签到的步骤:开标管理
-
开标会议
-
在界面中选中待开标项目
-
点击
“
人员签到
”
按钮进行签到即可(详见
“
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
-
资料下载
”
中的建设工程或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所有投标人可实时在线查看开标一览表情况。
6.6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万元
(
¥
1
0
,
000
元
/
标段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金融机构保函。
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流程及要求如下: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在
“
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
-
建设工程平台
”-“
投标管理
-
保证金信息
”
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子账号,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保证金子账户中足额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后可通过系统平台
“
保证金信息
”
自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
“
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
”
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其他现金缴纳方式视为无效保证金。严禁投标人采用
EFT
支付系统(电子金融结算系统,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账系统)的方式交纳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采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流程及要求如下: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在
“
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
-
建设工程平台
”-“
投标管理
-
保证金信息
”
栏目中点击本项目
“
申请保函
”
按钮。在线办理成功后可点击
“
查看保函
”
按钮查看或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
“
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
”
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具体操作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以下网站上发布:
(
);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
);
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
)。
8.
监督部门
招标人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雅布赖东路交通大厦
电
话:
0483-8771682
邮政编码
:
750306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雅布赖东路交通大厦
邮
编:
750306
联
系
人:
王
先生
电
话:
0483-
877168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
8
号
邮政编码
:
010051
联
系
人
:
杨先生
电
话
:
17804713075
10.
招标日程安排
本项目招标日程安排详见
“
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建设工程系统平台
”
本项目招标公告或相关补遗文件《招标日程安排表》。
公告附件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号
|
项目
|
资质等级要求
|
LT
SJZX
|
法人资格
|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其中:①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专业
丙
级及以上资质、水文地质专业
丙
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
丙
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
丙
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
丙
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设计丁
级及以上资质
(若无此资质,可以专业分包)
。
2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114
号文)对于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必须列入
“
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企业名录
”
。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业绩要求
|
LT
SJZX
|
近
5
年(
201
7
年
12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批复时间为准)
:
1.
至少独立完成过
2
项
三
级及以上公路
土建工程勘察设计或
勘察设计咨询服务工作。
2.
2
项
三
级及以上公路
土建工程勘察设计或
勘察设计咨询服务工作
累计里程不少于
100
公里
的
。
(高速公路
及一级公路
里程按
1.5
倍折算。)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信誉要求
|
LT
SJZX
|
除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4
项规定
外,不设其他规定。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主要人员
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求
|
LT
SJZX
|
项目
负责人
|
1
|
1.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
近
5
年
(
201
7
年
12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
1
条里程不少于
50
公里的
三
级及以上公路
土建工程
的
勘察设计或
勘察设计咨询服务工作。
|
技术
负责人
|
1
|
1.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
近
5
年
(
201
7
年
1
2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
1
条里程不少于
50
公里的
三
级及以上公路
土建工程
的
勘察设计或
勘察设计咨询服务工作。
|
二、
评标办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
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
1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
2
)
在
20
21
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较高的优先;
(
3
)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4
)
交易系统中签到
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同一投标人同时在本次招标的勘察设计标段和勘察设计咨询及安全性评价标段同时排名第一的,优先推荐勘察设计标段作为中标候选人,另一标段不再推荐作为中标候选人。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服务期限
,
且投标函中填写的
服务
期与建设工程系统平台
电子
“
投标函
”
中填写的
服务
期一致
;
b.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c
.
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
d
.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了《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函》。
(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
机构
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
6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的要求填写了
“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
投标人如无分包计划,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的要求填写了
"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且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11
款规定的资质证书。
(
7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8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9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1
0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1
1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1
2
)
按招标文件规定
递交了
电子版投标文件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
且填报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建设工程系统平台
电子
“
投标函
”
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一致
;
b.
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4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5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6
)
按招标文件规定
递交了
电子版投标文件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4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
)投标人的
主要人员
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6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40
分
主要人员
:
20
分
业绩
:
25
分
履约信誉
:
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1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
=
建设工程系统平台
电子
“
投标函
”
中填写
的报价(开标一览表中报价)
(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四舍五入,取整数)
:
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
,
进入前三名第二信封有否决的,按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
向后顺延取前三名
),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
(
3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计算评标基准价,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6
位小数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2.2.4
(
1
)
|
技术
建议书
|
40
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
5
分
|
根据对招标项目的理解等情况,得
3
~
5
分。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
对勘察设计咨询
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5
分
|
根据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
对勘察设计咨询
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等情况,得
9
~
1
5
分。
|
勘察设计
咨询工作
和安全评价工作
计划安排
|
7
分
|
根据对勘察设计
咨询
工作
和安全评价工作
计划安排等情况,得
4.2
~
7
分。
|
勘察设计
咨询工作
和安全评价工作
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7
分
|
根据对勘察设计
咨询
工作
和安全评价工作
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等情况,得
4.2
~
7
分。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6
分
|
根据对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等情况,得
3.6
~
6
分。
|
2.2.4
(
2
)
|
主要人员
|
20
分
|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
分
|
满足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得
20
分
。
|
2.2.4
(
3
)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
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
F
-
偏差率
×
100×E
1
;
(
2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
F+
偏差率
×100
×E
2
。
其中
:
F=10
,
E
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
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
1
=0.2
;
E
2
=0.1
;
投标价最低得分为
0
分
。
|
2.2.4
(
4
)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5
分
|
类似项目业绩
|
20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得
20
分。
|
5
分
|
在满足资格
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
5
年(
201
7
年
12
月
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的
三
级及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咨询服务工作业绩每增加
1
项加
2.5
分,
本项最高加
5
分。
|
履约信誉
|
5
分
|
履约信誉
|
5
分
|
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得
5
分。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
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60%
,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技术建议书的个人评分最多保留
1
位小数。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
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
.
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
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
.
2.1
分值构成
(
1
)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
前
附表;
(
2
)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
前
附表;
(
4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
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
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
2.4
评分标准
(
1
)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
前
附表;
(
2
)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
评标程序
3
.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5.1
项至第
3.5.
3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
.
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
1
)按本章第
2.2.4
项(
1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
A
;
(
2
)按本章第
2.2.4
项(
2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
B
;
(
3
)
按本章第
2.2.4
项(
4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
四舍五入
”
。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
A
+
B
+
D
。
3
.
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
.
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
.
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项
(
3
)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
C
。
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
四舍五入
”
。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
=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C
。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
.
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
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
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
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
提供虚假的业绩;
d.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
.
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
.
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