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石化燕山石化2023-2024年度工程项目物资质量检测(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
|
公告名称: |
中国石化燕山石化2023-2024年度工程项目物资质量检测(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北京 |
发布时间: |
2023-01-19 |
|
详细内容:
|
燕山石化2023-2024年度工程项目物资质量检测(框架协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燕山石化2023-2024年度工程项目物资质量检测(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燕山石化2023-2024年度工程项目物资质量检测(框架协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
2.2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860万元(不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燕山石化2023-2024年度设备更新、投资项目、技改技措、安全隐患治理、环保隐患治理等物资质量检测,包括无损检测、光谱分析、硬度检测、厚度检测等工作。
2.6本标段确定3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5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30%,第三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20%。
2.7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炼油化工重点项目及一类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或综合检验机构或检测机构),获准从事CG-常规检测的特种设备检测工作;
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件包含光谱分析、硬度检测);
③辐射安全许可证。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业绩:
①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业绩;
②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物资理化分析(包括光谱分析、硬度检测等)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非联合体或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以下证书,并具备相应业绩:
①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取得RTⅡ级及以上、UTⅡ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
或①持有理化资格证书(包含光谱分析、硬度检测等)。
②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或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物资理化分析(包括光谱分析、硬度检测等)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以下证书,并具备相应业绩: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取得RTⅢ级、UTⅢ级从业人员资格;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
或①持有理化资格证书(包含光谱分析、硬度检测等)。
②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或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物资理化分析(包括光谱分析、硬度检测等)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4符合第一章基本资格条件的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不得超过两家。
3.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1月19日 17:00。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1月31日 17:00。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15日 09:00。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3年2月15日09:00。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1号;
邮编:102500;
联系人:赫飙;
电话:010-69345962;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山石化接待中心康体楼2楼;
邮编:102500;
联系人:韩杰;
电话:010-69341781;
电子邮箱:@。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燕山石化物资装备中心计划协调科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赫飙01069345962
电子邮箱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2023年1月19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