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南航明珠大酒店百货类项目询价公告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南航明珠大酒店(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百货类项目 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百货类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2005025
1.3 项目类别:物资类
1.4 资金明珠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9.6万元。通过询价的采购方式选定1家供应商为桂林南航明珠大酒店提供百货类货物及配送。竞价人报价时根据用户需求中《需求清单》中所列“不含税单价限价/元”报出本项目的竞价统一折扣率,实际采购时,以采购人实际采购订单为准。
注:1、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19号桂林南航明珠大酒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一张2022年以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报价。
2.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中选后不得分包。
2.6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7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3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3.2 询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9日17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南航明珠大酒店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19号桂林南航明珠大酒店
邮编:541002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廖先生, 17707739512
监督人:肖女士,0773-3808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