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尖塔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尖塔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廊发改投资【2022】5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市广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8080.44平方米(约合42.12亩),其中:建筑基底面积4579.18平方米,道路广场及停车场面积13645.03平方米,绿化面积9856.23平方米。本项目总建筑面积81018.2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6151.09㎡,地下建筑面积24867.12㎡。主要建设1#楼-10#楼及地下车库,道路、绿化及室外配套工程等。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框架结构及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项目可建成住宅572套。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廊坊市广阳区南尖塔村,四至范围:东至经十二路,南至纬三路,西至望京大道,北至祥云南道。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3月10日至2025年01月06日,工期669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合同估算价:357.41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3.1.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1.1.3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31 09:00至2023-02-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全部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全部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2-24 09:00,地点为 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工程建设-投标文件上传】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廊坊市广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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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文明路甲1号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凯创大厦第1幢2单元12层2-1206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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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65000
| 邮编: | 0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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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刘铁柱
| 联系人: | 王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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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6-2278455
| 电话: | 180326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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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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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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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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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lfyfyt238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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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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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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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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