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油建新疆分公司博孜天然气处理厂吸附剂采购(二次招标)
四川油建新疆分公司博孜天然气处理厂吸附剂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油建物采(2022)招11-2号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四川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就以下所列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四川油建新疆分公司博孜天然气处理厂吸附剂采购(二次招标);
2.2、招标范围及数量:吸附剂208.52吨(320.8立方米,堆积密度按650Kg/m3换算)。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3、标(包)段划分:不划分;
2.4、实施或交货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吾斯塘博依村西北方直线距离3.1km处 ;
2.5、供货周期:订单下达60天内货物全部到达现场;
2.6、运输:由中标人运至现场;
2.7、其他:本项目实行限价招标,限价总金额:1788.23万元(大写金额:壹仟柒佰捌拾捌万贰仟叁佰元整;13%增值税、运费、包装费和现场技术服务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2、本次招标接受投标标的物制造商、代理商投标,制造商与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参与,不接受其代理商参与;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对此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本次招标不接受非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不接受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代理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的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招标文件的获取
提醒: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慎重购买,售后不退。若投标人存在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北京时间 2023年2月1日8时至2023年2月6日8时0分0秒,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标书购买款须从公司基本帐户转出,汇款时请注明“油建物采(2022)招11-2号标书费”。缴费后将《缴款凭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和《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扫描成jpg图片,并填写《投标人开票信息》、《保证金退还信息表》、《供应商、客户代码申请表》(电子文档),将以上资料发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收到后将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发潜在投标人邮箱,不接受现金。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参加油建物采(2022)招11号招标,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本次招标可不再支付标书费,须在本次标书售卖期内将公告附件《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好后扫描成jpg图片,发至指定邮箱。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方式:
开户行: 建行成都华阳支行
帐号: 51001527936050095460
缴费账户: 四川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邮箱: yinhuimin_ccde@
4.3、各潜在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尽快填写《投标确认函》,勾选完整并签字盖章,扫描成jpg图片并发至yinhuimin_ccde@。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 2 月21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龙灯山路二段48号(新华路与新裕路交叉口沿新华路往北约200米)四川油建采购中心(招标中心)4楼401会议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叁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四川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到以下指定的账号。交款时请注明“油建物采(2022)招11-2号投标保证金”,缴费后将《缴款凭证》和《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扫描,用电子邮件发至下方电子邮箱。参加油建物采(2022)招11号招标,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次招标可不再递交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四川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成都华阳支行
银行帐号:51001527936050095460
电子邮箱:yinhuimin_ccde@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升华路6号
联 系 人:黎方伟
电 话: 028-85601033
招标实施机构: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采购招标中心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龙灯山路二段48号
联 系 人:尹老师
电 话:028-85601233
电子邮件:yinhuimin_ccde@
2023 年1月31日
| 附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