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石化公司 副产品硫酸委托加工与成品硫酸回运服务招标
大连石化公司副产品硫酸委托加工与成品硫酸回运服务
项目编号:ZY23-SY23-FW002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石化公司副产品硫酸委托加工与成品硫酸回运服务已由大连石化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连石化公司副产品硫酸委托加工与成品硫酸回运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连石化公司副产品硫酸委托加工与成品硫酸回运服务
2.2项目背景概况: 对大连石化公司烷基化装置副产品硫酸(硫酸浓度≥85%,以下简称废酸)进行加工处理并回运成品硫酸(硫酸浓度≥98%,以下简称成品硫酸),满足GB/T 534-2014工业硫酸要求,再返回送至烷基化装置。处置量以实际过磅量(废酸量)为准,中标单价为最终合同结算单价(包含运输),费用结算根据实际过磅量(废酸量)乘以中标单价计算。成品硫酸回运量不低于接收废酸总质量的86%。每批次成品硫酸回运需保证按日连续,且每日不低于30吨,遇法定节假日、政府限令等特殊情况应提前,根据装置实际需求,将废酸罐液位和成品硫酸罐液位控制在安全运行的范围内。
2.3招标范围:对大连石化公司烷基化装置副产品硫酸(硫酸浓度≥85%,以下简称废酸)进行加工处理并回运成品硫酸(硫酸浓度≥98%),满足GB/T 534-2014工业硫酸要求,再返回送至烷基化装置(包含运输),总量预估约3000~5000吨。
2.4报价方式:投标文件明确列出中标单价(包含运输、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等包干费用),费用结算根据实际过磅量(废酸量)乘以中标单价计算。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
2.6服务地点:大连石化公司。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废类别必须含有HW34(251-014-34)处置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硫酸)、危险化学品登记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提供上述所有材料相应扫描件)
3.3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人必须具有处置废硫酸,返回新硫酸此类处置方式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和对应的发票,并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及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提供上述所有材料对应扫描件)。
3.4投标人要提供经备案的事故应急预案(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的应急预案为准)。
3.5投标人需具有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为危险废物专用车,驾驶人员具有危货运输驾驶资格。无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投标人,应与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有效的运输协议,运输协议履行期应覆盖本次项目履行期。(提供上述所有材料相应扫描件)。
3.6 投标人2020年至开标之日未受到环保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
3.7信誉要求:①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提供承诺书)。
3.8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月31日17时至 2023年2月6日24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可在订单详情中通过扫码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5.5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形式:分标段自助递交(网址: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2023年2月14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中街1号 |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
邮 编:116031 | 邮 编:110031 |
联系人:孟繁文 | 联系人:伊宏、张金玲、张铭钊 |
电话:0411-86772191 | 电话:0411-86774345(报名)、0411-86774056(文件) |
电子邮件:mengfanw@ | 电子邮件:syyh@(报名)syzb05@ syzmz@ |
注:如遇电话繁忙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情况,可先行将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发至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稍后将会进行回复。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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