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城市停车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E1100000190204482001001,
盐山县城市停车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山县城市停车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已由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批【2022】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盐山县城市停车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2、建设地点:盐山县城区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盐山县城市停车场及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新建城市停车场;县城内部分便道升级及道路新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供水管网建设等。 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其相关服务的全部内容。5、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其相关服务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招标。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02 09:00至2023-02-08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2-22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盐山县 | 地址: | 沧州市北京路文化大厦12楼招标部 |
| 邮编: |
061300
| 邮编: | 061001 |
| 联系人: |
朱喜栋
| 联系人: | 郝立卫 |
| 电话: |
0317-6221056
| 电话: | 15383175675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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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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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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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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