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沟堡镇人民法庭项目招标公告,I3100000021a06672001201,
柴沟堡镇人民法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柴沟堡镇人民法庭项目已由怀安县行政审批局以怀行审招核[2022]29号核准招标方案,以怀行审投资审[2022]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怀安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省财政资金和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柴沟堡镇人民法庭项目2.建设地点:怀安县柴沟堡镇新区(怀安县人民法院东侧)3.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252.9平方米,拟在地块内建设一幢三层基层法庭楼,占地面积559.94平方米,建筑面积1820.35平方米,并配套装饰装修、给排水、采暖、电气及相关附属工程。4.项目总投资:966.15万元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6.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1月。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中央资金、省财政资金和县财政资金,已落实到位。8.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具有2021年或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由基本户开户银行2023年2月1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1)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凡具备承担本次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符合上述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投诉监督电话:0313-7812457投诉受理部门:怀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股受理异议联系人:冯延红联系电话:17703139739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对该项目全程负责。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02 09:00至2023-02-08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02-02 09:00至2023-02-08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2-23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怀安县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龙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怀安县柴沟堡镇新区化肥厂路西 | 地址: | 张家口市经开区大学生创业园B座316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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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 联系人: |
冯延红
| 联系人: | 李赛男 |
| 电话: |
17703139739
| 电话: | 15028322997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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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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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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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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