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纵线柏树堡立交至北环立交段改造项目(K0+000~K3+260段)施工
流标情况说明
我司招标的《三纵线柏树堡立交至北环立交段改造项目(K0+000~K3+260段)施工》项目于2023年2月1日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
本项目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8家单位递交投标文件(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建省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开标,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评标。
在评标过程中,有以下投标单位被评为否决投标:
1、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业绩证明材料装配式桥梁是“工厂预制,现场吊装”,不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装配式桥梁工程是“运输至施工现场”的桥梁工程,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业绩要求。根据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A-3 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2、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供该施工总承包合同的中标通知书,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中发包人与施工总承包合同发包人名称不一致,也未提供直接发包的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不符合招标文件及补遗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业绩要求 3.3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根据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A-3 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3、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装配式桥梁工程是通过在预制场构件厂中加工成型后,运输至施工现场拼装组成的桥梁工程”,不符合招标文件及补遗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中 3.3 条业绩要求:“本项目业绩要求的装配式桥梁工程是指,桥梁(人行天桥除外)上部(或下部)主体结构采用预制拼装技术,通过在预制构件厂中加工成型后,运输至施工现场吊装拼接组成的桥梁工程。”根据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A-3 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4、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业绩合同金额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业绩要求 3.2 业绩规模要求(1)条款,根据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A-3 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经评标委员会资格评审后六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否决,剩余二个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
特此说明。
招标人:重庆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2月2日
三纵线柏树堡立交至北环立交段改造项目(K0000~K3260段)施工流标情况说明.doc 三纵线柏树堡立交至北环立交段改造项目(K0000~K3260段)施工流标情况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