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土地整治(占补平衡)二期项目(二批)(5、6、7、8标段)施工招标公告,I1301000075049081001G01,
顺平县土地整治(占补平衡)二期项目(二批)(5、6、7、8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平县土地整治(占补平衡)二期项目(二批)(5、6、7、8标段)施工已由顺平县人民政府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平县众益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顺平县众益扶贫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顺平县土地整治(占补平衡)二期项目(二批)(5、6、7、8标段)施工
2.1.2建设地点:5标段:顺平县安阳乡和台鱼乡,涉及安阳乡三角村、东白司城村、西白司城村、史家沟,台鱼乡小水村、先锋村六个行政村;6标段:顺平县安阳乡和台鱼乡,涉及史家沟村、三角村、雅子村、司仓村和小水村五个行政村。7标段:顺平县神南镇,涉及北神南村一个行政村。8标段:顺平县大悲乡、河口乡和安阳乡等3个乡,涉及峦头村、北清醒村、南清醒村、龙王水村、侯各庄村和永胜村等6个行政村。
2.1.3标段划分:4个标段。
5标段:顺平县安阳等(2)个乡三角等(6)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
6标段:顺平县安阳等(2)个乡史家沟等(5)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
7标段:顺平县神南镇北神南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
8标段:顺平县大悲等(3)个乡北清醒等(6)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
2.1.4建设规模及内容:
顺平县安阳等(2)个乡三角等(6)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项目区总规模为18.9749hm2,整治后新增耕地面积15.9156hm2,新增耕地全部为水浇地,新增耕地率为83.88%。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
顺平县安阳等(2)个乡史家沟等(5)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项目区总规模为11.3956hm2,整治后新增耕地面积9.5884hm2,新增耕地全部为水浇地,新增耕地率为84.14%。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
顺平县神南镇北神南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项目区总规模为6.7960hm2,整治后新增耕地面积5.8986hm2,新增耕地全部为水浇地,新增耕地率为86.80%。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
顺平县大悲等(3)个乡北清醒等(6)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项目区总规模为12.2622hm2,整治后新增耕地面积10.1185hm2,新增耕地全部为水浇地,新增耕地率为82.52%。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计划工期:12个月。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1.3信誉要求:未被“国家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①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③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注:①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在前一个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下一标段只参与评审不参与中标候选人人选。若某一个标段在确定中标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该标段重新招标,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满足以下①或②条件即可
①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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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03 09:00至2023-02-09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2-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顺平县众益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隆胜卓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顺兴北路29号 | 地址: | 保定市中诚商务中心 |
| 邮编: |
072250
| 邮编: | 071000 |
| 联系人: |
谷天
| 联系人: | 余意 |
| 电话: |
0312-7629261
| 电话: | 0312-5308799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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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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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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