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除标准化厂房及配套道路)——基础设施监理招标公告,E1100000190204492001001,
盐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除标准化厂房及配套道路)——基础设施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除标准化厂房及配套道路)——基础设施监理已由 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批【2022】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盐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盐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盐山县经济开发区。2.1.2项目规模:对李肖路、一号路、四号路进行道路雨水管网铺设工程、边沟回填及人行便道硬化铺装、道路照明工程、路面恢复工程;对三号路、六号路进行道路雨水管网铺设工程、边沟回填及人行便道硬化铺装、道路照明工程、路面恢复工程;对蒲洼城园区的蒲盛路、蒲阳路进行道路雨污管网铺设工程、边沟回填及人行便道硬化铺装、路面恢复及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对蒲洼城园区的常惠线入城段、蒲城路进行道路雨污管网铺设工程、边沟回填及人行便道硬化铺装、路面恢复及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对蒲洼城园区的沧乐公路、蒲祥路、蒲一路(常惠线入城段以东)、蒲一路(常惠线入城段以西)进行道路雨污管网铺设工程、边沟回填及人行便道硬化铺装、路面恢复工程。2.1.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施工阶段、保修阶段止2.1.4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含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及保证本工程达到竣工使用条件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信息及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并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03 09:00至2023-02-09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2-23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北盐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盐山经济开发区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东方观邸底商9-115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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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董先生
| 联系人: | 李玉霞 |
| 电话: |
13730595388
| 电话: | 17332744800 |
| 传真: |
0317-6220129
| 传真: | 0317-6219528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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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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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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