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省鸿泰路面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凡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鑫众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华兴支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22〕72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解决,招标人为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华兴支路;
2.2.工程建设规模:起点位于华兴路,终点至国盛大道,对现状道路进行白改黑提升改造,现状病害道路修复,人行道和路缘石修复,完善标志标线、井盖及雨水篦子提升改造,总长950米,宽度14米,工程内容包括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华兴支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重新招标),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对现状道路进行白改黑提升改造,现状病害道路修复,人行道和路缘石修复,完善标志标线、井盖及雨水篦子提升改造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城市道路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68.2733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2)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电子售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6日(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4.2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并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手续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文件费,则潜在投标人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并以电话(0591-83702581)的方式通知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系统方可开通招标文件下载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的“文件下载”下载“投标企业操作手册”或直接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91-83708660、0591-83709786、0591-83708622)。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7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银行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2月23日上午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楼本项目开标室;
7.2.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口岸服务中心,邮编:350309
电子邮箱:/
电话:王工,传真:/
联系人:1775042276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518355,传真:/
联系人:黄滨、郑仁栩、庄言、郭亮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180 8010 0100 1044 92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说 明:注明用途:“FJTP-FJTC221155688C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