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事业部辽东湾钻完井项目废弃物回收处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事业部辽东湾钻完井项目废弃物回收处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三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事业部辽东湾钻完井项目废弃物回收处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中油海工”),招标项目资金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事业部辽东湾钻完井项目废弃物回收处理服务采购项目,根据钻井事业部辽东湾作业平台生产作业计划进行废弃物回收处理服务。预估金额为600万元(含税)。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 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招标人所属钻井平台在辽东湾海域钻完井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回收处理,预计服务周期1年。
2.4服务期限:按照招标人指令提供服务,预计服务周期一年。
2.5实施地点:辽东湾海域盘锦海事局辖区。
2.6服务要求:见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3.1资质要求:1)投标人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关键信息,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3.3.3 投标人须为废弃物接收或处理单位。投标人为接收单位,需提供辽东湾港区港航管理局签发的《备案回执》,经营范围包括废弃物接收,提供自有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表》,并提供与其合作的废弃物处理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须包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表》以及该处理厂愿为投标人提供废弃物处理服务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废弃物处理单位,需提供与合作方签订的废弃物接收服务协议,并提供合作方的由辽东湾港区港航管理局签发的《备案回执》,经营范围包括废弃物接收,并提供自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须包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表》。
3.3.4投标人需提供自有船舶证明文件,如果不是自有船舶,投标人须提供与船舶所有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至少一年)。
3.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三张截图。查询网址: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2月03日至2023年02月09日17时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4008800114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发票咨询电话:022-25928052、25966392。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02月1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后,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人电子钱包——分配至本项目(标段),确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65010019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注意: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同时与项目负责人确认是否成功递交保证金,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6.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下调,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
地 址: |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 邮编: | 300280 |
联系人: | 张霄 | 邮箱: | 2878371479@ |
电 话: | / | 手机: | 15222123335 |
账户名称: |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
账 号: | 12001765001052508570 |
意见与建议: | 022-25977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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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02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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