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长沙市天心区刘家冲电信综合楼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天发改备[2021]120号,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主要建设内容长沙市天心区刘家冲电信综合楼建设工程(一期)、门卫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总投资为4969.23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长沙市天心区刘家冲电信综合楼建设工程(一期)、门卫EPC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刘家冲路与杉木冲路交叉处;
1.2.3 项目基本情况
长沙市天心区刘家冲电信综合楼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6581.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96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969.23万元。建筑密度28%;容积率1.4;绿地率40%;停车位83个。本次招标为该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一期新建综合楼、门卫室、门头、地下室等内容,建筑面积为6732.77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地上建筑面积为3987.19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为35.73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为2709.85平方米,本建筑主要结构最大跨度为8.4米。相关数据以《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联系单》规定的为依据,最终以实际验收的数据为准。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申请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申请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3工期要求:9个月□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含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消防、绿色建筑、室内外装修、装配式构件设计、人防、节能、防雷、室外附属工程(道路设计、园林景观设计)、机电设计、强弱电设计(含电气设备、强弱电机房、电梯、综合布线及线路等)全专业设计,并提供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本工程所有设计相关的全部服务工作(本设计内容不包含高低压配电系统设计、柴油发电机设计及机房工艺设计,但承包人一并配合设计施工图审查)。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土石方工程、降排水工程、桩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保温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安装工程、铝合金门窗工程、入户门工程、防火门窗、防火卷帘工程、钢结构工程、外幕墙及装饰线条工程、外墙涂料工程、地下室地坪工程、电梯工程、弱电工程、通信工程、消防工程、配电工程、防雷工程、园区道路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及其他室外配套工程等全项目所有工程施工内容。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1.5质量要求: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方案设计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且最终通过有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达到合格要求,工程整体验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文件认可。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合格标准。设备采购安装符合招标人使用需求,以及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要求。
1.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2000 年第 80 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符合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资格□职称;
2.6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7申请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允许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其他要求:(1)参与本次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接受不超过2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设计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组成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预审方法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23年2月 3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申请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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