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要求: |
| (1)资质要求: |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预审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预审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
|
②其他条件:a、投标人应通过ISO或GB/T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
| (2)财务要求: |
①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度至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
| (3)业绩要求: |
①业绩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条件:
|
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
投标人须提供 2018-02-01 至 2023-02-01 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 与本次招标同类配电设备采购且单项合同金额≥1300万元【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
| (4)信誉要求: |
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不可以提注册建造师的要求 |
不需要注册建造师,但符合下列条件:
|
提供社保机构出具 2022-08-01 至 2023-01-31 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
| (6)信用要求(须符合项目实际需要、保证充分竞争): |
其他信用条件:投标人须提供金融机构或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AAA及以上资信等级证书(资信证明文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
| (7)其他要求: |
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②其他条件:a、提供拟投入的安装、调试、质量、安全、售后等项目组人员的情况,包括:姓名、年龄、电话、从事本专业的时间、职称、资格证书及参加本次招标同类配电工程的具体项目情况,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具体任务等。b、提供投标人为上述项目组人员缴纳的2022年8月-2023年1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c、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在项目所在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如资格预审申请人注册地在项目所在地,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如资格预审申请人注册地不在项目所在地,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文件或委托第三方售后的服务协议(租赁合同附出租人出租场地房屋产权证明和近一年合法的缴费记录),证明文件均以供应商库信息为准】。d、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要求,确保该项目符合招标人及南京市供电相关部门的要求,一次性通过招标人及供电部门验收并确保按时送电。
|
|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其他事项
8.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