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7 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状态需为有效且涵盖标的物的生产(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3.1.8 投标人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或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为AA级以上。审计报告的损益表、负债表等关键内容原则上要求带审计事务所审计专用章或公章。
3.1.9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认证机构出具自主生产的10KV油浸变压器【满足《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2020)标准的1级及以上能效)】在有效期内10kV电压等级的容量为2500kVA、2000KVA或1600KVA任意一种型式试验报告。2.招标人认可的国家级变压器检测机构包含:沈阳变压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18号)国家变压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西安市西二环北段18号或高新区唐兴路7号)国家高压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前珠路5号)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分院(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43号)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等。3.型式试验报告须提供扫描件,若网址查询不到或无法查询的,投标人须在评委会限定的时段内,提供原件供评委核查,不能提供原件或逾期的,作无效资格申请文件处理。
3.1.10 提供CQC或等同机构出具的与标的物一致的有效期内符合GB20052-2020《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的10kV电压等级变压器一级能效认证报告。如开标现场无法提供,必须承诺变压器货到现场时提供CQC或等同机构出具的标的物满足《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2-2020)标准的1级能效认证证书,变压器上应贴有满足《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2-2020)标准的1级能效认证“中国能效标识”。提供由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没有承诺函,否决投标。
3.1.11 提供的产品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允许正偏离),不允许负偏离。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即否决投标;需按招标文件中的格式和内容提报由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3.1.12 投标人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三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重要设备材料需外购原材料和外协件的分供方应当完成信用认证。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中给予扣分。已完成认证的,可以不予提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1月28日 16:00至2023年2月8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1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1日 09:00。
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融汇广场A座36层。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2月21日 09:00前与丁尚东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李延林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