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852022000163
二、项目名称:林权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四川三瑞地理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53号 | 2,641,000.00元
|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重庆市镜中缘档案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市万州区集中新路136号25-吊2 | 2,641,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三瑞地理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1 | 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 林权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服务 | 石桥街道、东溪街道、石钟镇、平泉镇、三合镇、平武镇、青龙镇、射洪坝街道、赤水街道、镇金镇、雷家乡、杨家镇、简城镇 | 1.对扫描过程中出现的偏斜图像进行整体纠正,保证数字图像偏斜不超过正负0.5。2.失真度,确保扫描件与原稿件在线条、色彩上一致,不扭曲、不走样、不偏色、不过曝等,对原稿文字纤细、模糊或与背景对比不明显的文字应通过调整扫描参数加以改善等要求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21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约定工作内容 | 满足《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国家规范中关于质量指标的所有要求,比如背透、清晰度、失真度、去污、裁边、纠偏等各项指标。进行分幅数字化的超大幅面图纸要进行图像拼接,且做到信息完整等标准 | 2,641,000.00 |
合同包2:
服务类(重庆市镜中缘档案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2 | 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 林权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服务 | 江源镇、新市街道、云龙镇、涌泉镇、三星镇、踏水镇、施家镇、禾丰镇、宏缘乡 | 符合国家以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分类方案和保管期限》、《成都市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成国土资发〔2016〕147号)以及后续版本的技术、规范要求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21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约定工作内容 | 彩色扫描,JPEG格式,光学分辨率不低于200dpi,图像品质高,色彩位数不低于24位。图像为扫描所得、不得为通过软件运算加工所得等标准 | 2,641,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建国(评标小组组长)
、
李雨淞
、
甄洪雪
、
甄艳(采购人代表)
、
史川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3392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2.3392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
、
1.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556
万元
(
其中第一包为
278
万元,第二包为
278
万元
)
;
2.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528.2
万元
(
其中第一包为人民币
264.1
万元;第二包为人民币
264.1
万元
)
;
3.
计划备案编号:
51018522210200001011[2022]00311
。
4.
采购品目:
C02039999
其他数据处理服务。二、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三、本项目已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
2021
〕
22
号)进行论证。四、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
028-27224330
。四、资格条件:
(
一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二
)
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
三
)
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五、付款方式:第一包:
(1)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每季度按实际工作量按实结算,待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在完成全部项目并验收合格后,待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实际结算款项的
95%
,待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按实结算全部剩余款项(档案数字化扫描价格均以
A4
幅面计算。对于大于
A4
幅面的纸质档案,按标准
A4
折合计算。具体折算方式:图像大于
A4
小于等于
A3
按
2
页
A4
计算,图像大于
A3
小于等于
A2
按
4
页
A4
计算,图像大于
A2
小于等于
A1
按
8
页
A4
计算,图像大于
A1
小于等于
A0
按
16
页
A4
计算)。
(2)
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最高结算限价
264.1
万元,履约期限内中标人应完成采购人安排的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任务,若超过最高结算限价以最高结算限价结算,超出部分中标人无权要求支付。
(3)
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因供应商未及时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导致采购人无法结算支付金额或延期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第二包:
(1)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每季度按实际工作量按实结算,待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在完成全部项目并验收合格后,待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实际结算款项的
95%
,待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按实结算全部剩余款项(档案数字化扫描价格均以
A4
幅面计算。对于大于
A4
幅面的纸质档案,按标准
A4
折合计算。具体折算方式:图像大于
A4
小于等于
A3
按
2
页
A4
计算,图像大于
A3
小于等于
A2
按
4
页
A4
计算,图像大于
A2
小于等于
A1
按
8
页
A4
计算,图像大于
A1
小于等于
A0
按
16
页
A4
计算)。
(2)
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最高结算限价
264.1
万元,履约期限内中标人应完成采购人安排的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任务,若超过最高结算限价以最高结算限价结算,超出部分中标人无权要求支付。
(3)
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因供应商未及时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导致采购人无法结算支付金额或延期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六、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标准为: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第一包为
23392
元,第二包为
23392
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第一包
11
家、第二包
9
家
,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第一、二包各
6
家。八、本项目中标日期:
2023
年
2
月
3
日。九、本项目第一包中标金额(单价):档案数字化处理和数据整合建库:
0.37
元
/
页;档案盒:
2.20
元
/
盒;档案卷皮:
0.62
元
/
宗,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本包最高限价
264.1
万元。第二包中标金额(单价):档案数字化处理和数据整合建库:
0.36
元
/
页;档案盒:
2.20
元
/
盒;档案卷皮:
0.60
元
/
宗,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本包最高限价
264.1
万元。注:因本项目中标金额为单价,且没有实际数量不能算出实际中标总价中标金额据实结算,故中标(成交)金额处填写为各包最高限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简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
简阳市射洪坝街道人民路2号
联系方式:
028-27227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意惠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D座401号
联系方式:
028-85316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侯宁
电话:
028-85316813
四川意惠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3日
相关附件:
ZCYH-2023-0101S简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权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定稿文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评审报告+评审情况记录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