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2022年度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项目(标项1) | 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服务 | 2022年度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对城投集团、唐辉高科及其所属子企业的财务决算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格式要求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的规定。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2月27日前报送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及相关附表专项复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复核、工资总额清算专项复核等报告和财务评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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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格式要求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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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2022年度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项目(标项2) | 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服务 | 2022年度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对农发集团、天恒公司及其所属子企业的财务决算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格式要求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的规定。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2月27日前报送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及相关附表专项复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复核、工资总额清算专项复核等报告和财务评价书。
| 审计报告格式要求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1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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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2022年度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项目(标项3) | 企业财务决算审计 | 2022年度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海集团、文旅投集团、锦泰电力及其所属子企业的财务决算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格式要求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的规定。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2月27日前报送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及相关附表专项复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复核、工资总额清算专项复核等报告和财务评价书。
| 审计报告格式要求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1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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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文件及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每标项定额取费5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