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中国石油天然气玉门油田2023-2024炼厂甲醇框架01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玉门油田2023-2024炼厂甲醇框架01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甘肃
发布时间:
2022-12-06
详细内容:

玉门油田2023-2024炼厂甲醇框架01


项目名称:玉门油田2023-2024炼厂甲醇框架01

项目编号:ZY22-XA502-WZ196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门油田2023-2024炼厂甲醇框架01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玉门油田2023-2024炼厂甲醇框架01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为框架采购,采购物资所属类别为17大类,暂定总价:人民币5160万元(含13%的增值税、运杂费等,一票结算到货价),详见招标范围明细表。

2.2招标范围:

甲醇工业级合格品(甲醇 工业级≥99%)1项,暂定20000吨(铁路运输暂定8000吨,公路运输暂定12000吨)。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求2家供应商

物料描述

暂定数量/吨

单价最高限价(元/吨)

技术要求

铁路

公路

铁路

公路

甲醇 工业级 合格品

8000

12000

2700

2500

满足GB/T 338-2011标准

(甲醇 工业级 ≥99%)

注:以上供货数量为暂估量,结算时按照实际供应量进行结算。

2.3项目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供货期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路到货自接通知7日内到货,铁路到货自接通知15日内到货。

2.4交货地点:甘肃省玉门市老市区玉门油田炼化总厂专用线/储运及油品车间。

2.5价格结算方式:

甲醇市场价格采纳同期“卓创资讯”网站公布的甲醇价格中‘陕西地区’甲醇市场价“日平均价”的平均值(以下简称市场价格)。

框架合同有效期内结算价格:P= P0+(M1- M2)。

P0:中标价;

M1:当期市场价格,以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内“卓创资讯”网站公布的‘陕西地区’甲醇市场价“日平均价”的算数平均数;

M2:“卓创资讯”网站公布的2022年11月‘陕西地区’甲醇市场价 “月平均价”。

2.6本次公开招标中标结果有效期:合同生效后供货期截至2025年1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21年甲醇集中采购结果》内的中标供应商,本次招标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时,只接受制造商。

3.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 (至少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委托运输,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第三方道路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原件扫描件及运输合同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自备铁路车辆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协议》及《自备铁路车辆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证》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委托运输,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第三方《自备铁路车辆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协议》及《自备铁路车辆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证》原件扫描件、委托运输合同原件扫描件。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 margin-top: 0px; margin-bottom: 0px; padding: 0px; border: 0px; height: 30px;">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2年12月07日至2022年12月12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 margin-top: 0px; margin-bottom: 0px; padding: 0px; border: 0px; height: 30px;">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 margin-top: 0px; margin-bottom: 0px; padding: 0px; border: 0px; height: 30px;">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自动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 margin-top: 0px; margin-bottom: 0px; padding: 0px; border: 0px; height: 30px;">5. 投标文件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现场不接受纸质版或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

5.1.1提交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章6.1条款)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如果出现上述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失败者,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1.2 投标截止时间见6.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壹拾捌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投标人在商城个人中心中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可以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进行查询缴纳状态。

6. 开标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2年12月2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电子招投标”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 系 人:王婧

联系人:王媛、曾奎

电 话:0937-3935707

电话:029-68934544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wangyuan_xa@

附件2021年甲醇集采结果公告.rar线上项目公告附件.rar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