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背景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按照服务内容、要求和标准对玉门油田玉门东镇200MW光伏发电项目配套40MW/80MW•h储能系统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监测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分为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三项内容。编制的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有关资料通过环保技术专家组评审,在当地环保部门自主验收公示平台上公示后,通过当地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竣工验收等情况进行的监督性检查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