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投标和开标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
4.3提交方式
4.3.1采用现场提交的,需遵守以下规定: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4.3.2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需遵守以下规定:
①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请投标人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及发生其他特殊状况所需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其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的破损或遗失的,其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友情提醒:普通牛皮纸包装在快递运输过程中极易破损,建议采用韧性更佳的包装材料)
③快递方式建议顺丰快递,以其他邮寄方式(平邮、货物物流)递交投标文件的将被拒绝接收,投标文件邮寄地址详招标公告第6款;投标人邮寄文件后,应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件情况。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6.招标代理机构其他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6号五象总部基地广东大厦十八层
邮 编:530201
联 系 人:李工、雷工
电 话:0771-4305766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五象支行
账 号:2102116019300152711
2023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