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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新公园地块建设(景观、人防地下室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计中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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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南新公园地块建设(景观、人防地下室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计中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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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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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rt
南新公园地块建设(景观、人防地下室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计
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新公园地块建设(景观、人防地下室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已由
苏州市姑苏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姑苏行审项投〔2022〕18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市姑苏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
,招标人为
苏州市姑苏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南新公园地块建设(景观、人防地下室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计
(标段)的
勘察/设计/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姑苏区竹辉路南侧、大云河西侧
2.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63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150平方米,建安费约7900万元,设计费约238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
(日历天)
E3205010304040488001001
南新公园地块建设(景观、人防地下室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计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238.00
60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三、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含调整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参与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四、设计范围:详见设计任务书。 五、设计周期:60日历天。 六、备注:1、取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择优不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以票决权重法确定中标人;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侯选人进行补偿,排名第二的中标侯选人补偿费1万元,排名第三的中标侯选人补偿费0.5万元,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4、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少于3家,重发公告;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全部入围。 七、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八、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 九、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02月07日00:00至2023年02月14日23:59: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20日 10时15分。
5.2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姑苏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平川路510号
地 址:
苏州市解放东路555号桐泾商务广场1号楼10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王峰
联 系 人:
史敏、陈成凯
电 话:
0512-68723712
电 话:
0512-65825977
传 真:
传 真:
0512-65159780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90594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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