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2022年经开区公园景区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2022年经开区公园景区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2年经开区公园景区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2022年经开区公园景区维修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经行审投许[2022]2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2.1.1建设地点:尚贤河湿地公园、贡湖湾湿地公园、蠡河公园、秀水河公园、梁塘河生态公园、金西广场等 |
| 2.1.2建设规模:项目对经开区范围内部分公园景区进行维修改造,包括尚贤河湿地公园、贡湖湾湿地公园、蠡河公园、秀水河公园、梁塘河生态公园、金西广场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硬质铺装工程、景观绿化提升工程、配套设施提升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2023.23万元。 |
| 2.1.3合同估算价:1936.69万元 |
|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60日历天。 |
|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03月31日 00:00,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04月15日 00:00, |
|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05月29日 00:00 |
| 2.1.5其他:(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4)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注: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请联合体单位报名时同时插两把CA,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点击保存按钮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
| 2.1.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绿化养护等级:二级。 |
|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主要包括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限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具体包括(1)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项目设计内容:包括硬质铺装、景观绿化提升、配套设施提升等(2)项目施工:包括公园停车场铺装改造、非机动车停车区铺装改造、园路维修改造、公园内绿化提升工程、新增公园坐凳桌椅及标志标识、游乐设施改造、照明亮化、观景亭修缮观鸟平台出新、木结构小品修缮等工程;(3)项目建设部分的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4)项目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5)办理项目相关所有手续、办理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验收合格后配合发包人移交工程及全部验收资料。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资质条件: |
| (1) |
|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A和B同时满足):(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B)施工资质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
|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
|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
|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 (B)施工资质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 2、财务要求:2019至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
|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注: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
| (B)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或总投资额≥100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项目的设计业绩。(注: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两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
| (C)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项目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
|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
|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
|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
|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
|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注: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
| (B)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或总投资额≥100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项目的设计业绩。(注: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两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
| (C)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项目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
|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
| 7、其他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3)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年11月-2023年0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如职称证上未注明专业,则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注册执业证书或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所注专业为准;②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且需满足其资格要求);③ 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21年02月07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2年02月07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2年11月07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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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07日17:00时至2023年02月13日23:59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09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评标方法 |
|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震泽路688号 | 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蠡溪路隐秀苑附房1-8号 | | 邮编: | 214000 | 邮编: | 214000 | | 联系人: | 冯瑜 | 联系人: | 张强、尤易坤、杨冬青 | | 电话: | 0510-85857291 | 电话: | 0510-82710007 | | 传真: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guangxin0108@ | | 网址: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账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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