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石刻文创园河岸景观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足石刻文创园河岸景观工程(二标段)
已由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大足发改投〔2021〕102号,项目代码:2103-500111-04-05-219996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大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大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大足区三驱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种植工程、地面铺装工程、配套建筑工程、配套构筑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相关设备采购与安装、室外综合管线布置、室外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等。
具体
以
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它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58970000.94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2145702.78元
2.4 招标范围:
本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种植工程、地面铺装工程、配套建筑工程、配套构筑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相关设备采购与安装、室外综合管线布置、室外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等。
具体
以
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它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
2.5 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3-02-14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3-01 09: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重庆大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鑫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大足石刻文创园
| 地址: | |
| 联系人: | 胡老师
| 联系人: | 徐老师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43385765 | 联系电话: | 19908323726 |
| 传真: |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账号: | |
2023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