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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如皋市东陈镇南东陈社区河道整治生态护坡项目资格后审公告���标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如皋市东陈镇南东陈社区河道整治生态护坡项目资格后审公告���标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08
详细内容:


招标公告
2023-02-07



如皋市东陈镇南东陈社区河道整治生态护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如皋市东陈镇南东陈社区河道整治生态护坡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如皋市东陈镇南东陈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如皋市东陈镇南东陈社区河道整治生态护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如皋市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建设内容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工程投资额89.64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南东陈社区河道整治生态护坡项目涉及如皋市东陈镇南东陈社区。主要施工内容:新建护岸、岸坡清杂清障、坡面绿化等,如皋市东陈镇南东陈社区河道整治生态护坡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全部内容。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3月10日,竣工日期:2023年05月08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业绩要求:/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⑤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10)信用等级要求:/

(11)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2)其他要求:

①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自2021年12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自2022年9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公布名单为准;

⑤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精神。

⑥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⑦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⑧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⑨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02月 07 日至 2023 年 02 月 28 日 9 时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 02月 28 日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8.

最高投标限价 89.64万元。

9.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东陈镇南东陈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包先生

联系电话:15251381212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联系人:杨洁

联系电话:18068959759



2023年2月 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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