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航局有限 公司华能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 项目
1.招标条件
鉴于招标人已中标华能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工程,为满足工程需要,本次招标:拟租赁交通船1艘,载客定额6人及以上。
2.项目概况
项目简介:华能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场位于汕头市东部、南澳县南部海域的勒门列岛附近,距离北侧南澳岛最近距离约18.5km,距离西侧汕头市陆地最近距离约14km。包括27台11.0MW风机(具体风机数量根据实际选定机型确定)基础制作及施工、塔筒安装施工、风电机组安装施工、安全监测工程施工;1台海上升压站基础制作及施工所涉及的全部工作。
船舶租赁时间:暂定2023年3月10日至2024年3月9日,共计12个月,以承租方实际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3.招标设备名称数量及质量要求
| 序号
| 项 目
|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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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使用地点
| 汕头市东部、南澳县南部海域的勒门列岛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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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工作内容
| 交通船:负责人员的海上交通及海上应急、安全巡视、物资运输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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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船机设备名称
| 交通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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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船机设备数量
| 交通船1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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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设备能力
| 船舶总长不小于18米,船宽不小于4米,船舶动力不低于160HP(120KW),船龄不大于10年,航速不低于8节。祥见第五章设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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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人员要求
| 配备满足船舶操作要求的船员,满足最低配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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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租赁方式
| 按月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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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租赁起止时间
| 暂定2023年3月10日至2024年3月9日,共计12个月,以承租方实际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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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供油方式
| 承租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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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维修保养
| 出租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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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要求
| 性能良好,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承租方保留因船舶维修延误工期向出租方索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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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1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应具备设备租赁或船舶租赁经营范围。
4.1.2投标的船舶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4.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4租赁的船舶完全符合行业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保障能力与业绩、信誉可靠。
4.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1.6投标人未被列入《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4.1.7投标人需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进行注册。
4.1.8投标人必须是成立一年以上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1.9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船舶出厂时间不超过10年(截止至投标结束时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下发,凡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2月 08日09时45分至2023年 02 月13 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5.2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5.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2月28日09:45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命名为投标人全称+招标编号+投标设备)
6.2 逾期送达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开标
7.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
7.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交建装备采购信息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9.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一航局总承包分公司华能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董宏 电话:13920645220
中交一航局总承包分公司华能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项目经理部
2023年02 月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