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CKXDZBDL-2023-001(招标文件编号:SCKXDZBDL-2023-001)
二、项目名称:普格县7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荞窝镇监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西永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绣路1号2栋10层1001号
中标(成交)金额:34.02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四川西永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普格县7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荞窝镇监理服务项目) | 普格县荞窝镇 | 1、服务规范及质量要求: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服务规范及质量要求。 2、对本项目的监理工作负完全责任,按照国家标准对相关内容的要求,对监理工程采取必要和完善的监督、控制和管理措施,保证监理工程能够按时、按质、按量竣工。并对施工合同阶段进行工程管理,无保留的履行规定职责。 3、供应商在监理工程中严格进行以质量为中心的三大管理。即控制工程质量、工程投资、工程工期、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施工单位进行全方位、全工程的监理和强化试验、检测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完全处于受控状态。 4、供应商须每周向业主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及工程实施过程中所遇到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向业主单位通报情况。 5、供应商应严格执行监理合同、施工技术规范、监理规范、设计图纸及业主的一切文件、信函、规定和指令。 6、供应商须针对做出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方案、施工阶段进度控制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措施、施工阶段投资控制方案、合同和信息管理措施等方案。 7、人员安全:①供应商须组建项目驻地监理组,监理组由总监、专监和现场监理人员等组成。监理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开展工作时,总监或专监必须要有一 名在现场,总监或专监的出勤率需达到90%以上(按日历天计算),监理员必须常驻现场②供应商须出具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名单。 | 竣工验收合格后缺陷责任期满。 |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最新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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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组长:王向阳 王永红 苏剑(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国家发改委299号文(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格县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普格县普基镇中心街4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洪老师 联系电 话:0843-4783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柯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建昌西路242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037762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老师
电 话: 0843-4783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