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辽宁销售沈阳分公司2023年度所属加油站环境应急预案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辽宁销售沈阳分公司2023年度所属加油站环境应急预案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KLGC-FW-LNXS-LIY-2023-0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油辽宁销售沈阳分公司2023年度所属加油站环境应急预案服务项目,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将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见招标文件。
如招标人因相关事由终止招标,投标人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1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批复,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促进开展业务外包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沈阳分公司2023年度所属加油站环境应急预案服务业务外包。
2.2项目概括:为建立、健全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明确各级人员在事件应急中的责任和义务,制定应急响应流程,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以及事件发生后对环境和人员的影响,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各类环境污染事件,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能及时、有效、正确、迅速地控制事态蔓延,结合加油站的实际情况,制定社沈阳地区各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3招标范围: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阳销售分公司166座加油站编制环境应急预案,预案共包括四个部分,分别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编制说明,最终完成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2.4实施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6月30日内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工作。
2.6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最终按实际完成数量据实结算。
2.6付款方式:环境应急预案完成备案后,支付金额按含税相应单价乘以已完成加油站数量进行支付,采用100%商业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承兑期为6个月。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暂估含税金额130万元;
2.7.1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 KLGC-FW-LNXS-LIY-2023-006的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附证件清晰可辨扫描件);
3.3投标人具有编制加油站环境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环保工作技术评审等工作的能力,具备1名具有资格证书的环评工程师岗位人员(提供证件扫描件);
3.4业绩要求:2020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至少有3 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采购协议,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提供2021的财务报表;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在国内石油石化行业无不良使用及不诚信记录,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5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