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数字经济终端产品研发制造基地二期项目设计中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江苏省数字经济终端产品研发制造基地二期项目设计中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2-09 |
|
详细内容:
|
Report
数字经济终端产品研发制造基地二期项目设计
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数字经济终端产品研发制造基地二期项目
已由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吴开管委审备〔2022〕48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吴中滨湖新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苏州吴中滨湖新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数字经济终端产品研发制造基地二期项目设计
(标段)的
勘察/设计/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太湖新城龙翔路东侧、友翔路北侧、能源站西侧
2.2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21157.27平方米,项目拟建总建筑面积92102.95平方米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
(日历天)
E3205010304040587001001
数字经济终端产品研发制造基地二期项目设计
数字经济终端产品研发制造基地二期项目设计
920.00
60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8-01-01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需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扫描件。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1、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的报批报审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等,同时包含招标人认为其它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2、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建筑安装工程【建筑、结构、水、电、暖】、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含平战转换预案)、基坑围护、幕墙、室外市政、室外综合管线、景观绿化、室内装修、泛光照明、智能化系统、BIM设计、装配式设计、标识标牌等,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3、设计周期: 60天,其中方案设计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45天内完成,配合甲方进度。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扫描件, 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6.本项目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由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家定标候选单位,由招标人采用单因素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并排序,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补偿办法:中标单位不予经济补偿,第二名未中标单位给予1万元、第三名未中标单位给予0.5万元的经济补偿费。(招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建设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9.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设计资格预审文件; 四、关于投标失信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规定。 五、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 六、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七、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02月08日00:00至2023年02月13日23:59: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20日 14时15分。
5.2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吴中滨湖新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吴中区
地 址: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吴中大道2588号12幢
邮 编:
215100
邮 编:
215168
联 系 人:
涂馨
联 系 人:
周丽娟、王静怡
电 话:
0512-66598600
电 话:
0512-65981698
传 真:
传 真:
0512-65981698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6819ab@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