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24万吨/年双酚A等装置钻探服务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24万吨/年双酚A等装置钻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24万吨/年双酚A等装置钻探服务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了保证本公司承揽的工程勘察项目的规范和有序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我公司拟对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24万吨/年双酚A等装置的钻探服务项目中钻探、原位测试、试验检测等服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24万吨/年双酚A等装置的钻探服务相关的钻探、原位测试、试验检测等工作。包括钻探(取芯钻探)、原位测试(静力触探、标准贯入试验、动力触探)等工作。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
2.4服务地点:吉林省吉林市。
2.5付款方式:无预付款,现场工作结束后甲方核实工作量后支付至70%,结算后支付剩余30%。
2.6服务方式:现场服务。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估算金额150万元。
2.8招标控制价:本项目采用费率下浮方式报价,以《工程勘察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收费标准为基础,投标人报价下浮15%以上为有效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所需要求。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岩土工程钻探劳务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以上(含乙级)或工程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应具有石油石化行业1项钻探类、凿井类业绩(附业绩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发票真伪查询截图)。
3.4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未出现资不抵债,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须提供近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注册企业需提供注册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其他人员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服务人员须是投标人的正式职工,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提供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 2 月9日17:00:00时至2023年 2月 14日22: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2023年3月2日09:00:00,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2023年2 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