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涿高速与北京市国道G109新线高速连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I1301000075049131001G01,
张涿高速与北京市国道G109新线高速连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涿高速与北京市国道G109新线高速连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张涿高速与北京市国道G109新线高速连通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2〕56号)、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张涿高速与北京市国道G109新线高速连通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2〕1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涿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张涿高速与北京市国道G109新线高速连通工程项目主线右线长2.554公里,其中新建省界隧道段长2.022公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14.25米。改建原张涿高速G109互通A匝道段 (新建隧道出口与既有特大桥东侧桥头之间)长0.532公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13 米。
主线左线长2.207公里,其中新建省界隧道段长2.152公里,新建路基段长0.055公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14.25米。改建原张涿高速G109互通A匝道(与张涿高速张家口方向相连处)长0.140公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13米;拼宽原张涿高速长1.01公里。
新建B匝道与张涿高速保定方向相连,长0.952公里,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2.75米。
新建联络匝道长1.336公里,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0.5米;联络匝道加减速车道(拼宽原张涿高速)长0.45 公里。
项目新建小龙门特长隧道河北段(右线2.022公里、左线2.152公里),大桥2座(B匝道小五台山大桥、H 匝道大桥)、中桥1座(H 匝道中桥)、小桥1座,拼宽大桥1座(杨家坪大桥),新建隧道通风竖井及地下风机房 1座,新增占地 177.1 亩。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以上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工程、绿化、交安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总承包。
2.1.2计划工期:施工图设计周期:1个月;施工工期:24个月;机电工程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2.2招标范围:张涿高速与北京市国道G109新线高速连通工程详堪定测、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施工、交工验收、机电试运行期、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的全部相关工作。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业绩、信誉、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2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只能为1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09 09:00至2023-02-15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3-01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2023年3月1日09时30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8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举行现场开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涿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涿州市鹏程北街208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楼 |
| 邮编: |
06600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侯佳
| 联系人: | 张志军 |
| 电话: |
0312-6552827
| 电话: | 0311-67305619 18633051509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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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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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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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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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总承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