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2/19-QT-093)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相关项目(生产物资类班车)河南区域石灰石、石灰石粉第一次集中采购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标段1、2、4)、河南省漯河市(标段3)、
2.2.项目规模:其他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始交货日期暂定2023年6月1日,实际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标段1、2);交货期暂估6个月(标段3);计划开始交货日期暂定2023年5月10日,期限6个月(标段4)。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2/19-QT-09301
| 标段1: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石灰石粉采购
| 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用石灰石粉约20000吨。
| 200
|
CHDTDZ012/19-QT-09302
| 标段2: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石灰石采购
| 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用石灰石约60000吨。
| 500
|
CHDTDZ012/19-QT-09303
| 标段3: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石灰石第一次采购项目
| 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用石灰石采购,用量约60000吨左右。
| 500
|
CHDTDZ012/19-QT-09304
| 标段4: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石灰石采购
| 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用石灰石等,本次招标内容为约2023年5月-2023年11月石灰石40000吨。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石灰石粉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6.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7.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会员,且不得为D级供应商。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时间内应至少具有石灰石粉1项销售业绩,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复印件需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未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标段2: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石灰石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6.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7.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会员,且不得为D级供应商。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时间内应至少具有石灰石1项销售业绩,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复印件需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未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标段3: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石灰石第一次采购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物资销售业绩不少于1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真实的相关证明材料(应至少包括合同中甲乙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8.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的供货需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9.其他要求:在承接类似于本项目的相关业务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安全、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标段4: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石灰石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时间内应至少具有1项石灰石销售业绩,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复印件需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的供货需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7.其他要求:在承接类似于本项目的相关业务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安全、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2-09 09:00到2023-02-16 17:00。
4.2.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售后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
第四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后,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等环节须进行扫码签名,否则无法完成相关操作。(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避免影响投标,投标人应在购买标书成功后,及时下载投标客户端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并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完成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确保可通过投标客户端软件正常投标。
第七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或投标保证保险(被保险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形式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电子招投标菜单—参与的项目—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目前系统仅接收此方式购买的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保及保单发票事宜联系华信保险公司,咨询电话:010-83569152、13810767662。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03-02 09:00。
5.2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6.2开标时间:2023-03-02 09:00。
6.3开标地点: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右下角→按照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
| 黄传亮
| 0371-58633542
|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右下角→按照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黄传亮
| 0371-58633542
|
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吴村镇尚厂村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河南省漯河市经济开发区漯上路东段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 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午阳路5号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纪立(标段1、2);张伟(标段3);李彦磊(标段4)
电 话:0373-6566031(标段1、2);0395-2982518(标段3);0373-5092125(标段4)
电子邮件:jili@(标段1、2);wangqi2@(标段3);hdqdcgzh@(标段4)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王飞
电 话:010-83565879
电子邮件:wang-fei@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010-62228787-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