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新城配套电力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E1300000271014406001B01,
【曹妃甸新城配套电力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新城配套电力设施工程已由/以曹新城项目核字【202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曹妃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0%自筹和80%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曹妃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概况:本工程东侧地块新建二进六出环网柜2座,双路电源来自大学城开闭站(开闭站扩建6间隔)。本工程西侧地块新建二进六出环网柜1座,双路电源来自生态城开闭站(开闭站扩建3座)。本工程东区共计16座路灯箱变低压出线电缆配套送出至区域内路灯照明;西区共7座路灯箱变低压出线电缆配套送出至区域内路灯照明。东区、西区道路总长均40000米,电缆长度80000米,配套送出电缆供已有管线敷设至照明路灯杆。(2) 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3) 质量标准:合格。(4) 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环网柜工期180日历天。(5)资金20%自筹和80%银行贷款。
2.2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完成所有施工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2信誉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诉讼和仲裁情况发生。(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于开标当日登录“信用中国”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 3.1.3其他要求:(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0日09:00时至2023年2月16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10 09:00至2023-02-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3-02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曹妃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唐山市曹妃甸新城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B503、B504、B505、B506、B510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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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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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张卫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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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18617533371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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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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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bbdts@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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