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涿高速与北京市国道G109新线高速连通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I1301000075049132001G01,
张涿高速与北京市国道G109新线高速连通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涿高速与北京市国道G109新线高速连通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张涿高速与北京市国道G109新线高速连通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2〕56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张涿高速与北京市国道G109新线高速连通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210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涿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张家口市涿鹿县。
2.1.2建设规模
张涿高速与北京市国道G109新线高速连通工程项目主线右线长2.554公里,其中新建省界隧道段长2.022公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14.25米。改建原张涿高速G109互通A匝道段 (新建隧道出口与既有特大桥东侧桥头之间)长0.532公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13 米。
主线左线长2.207公里,其中新建省界隧道段长2.152公里,新建路基段长0.055公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14.25米。改建原张涿高速G109互通A匝道(与张涿高速张家口方向相连处)长0.140公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13米;拼宽原张涿高速长1.01公里。
新建B匝道与张涿高速保定方向相连,长0.952公里,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2.75米。
新建联络匝道长1.336公里,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0.5米;联络匝道加减速车道(拼宽原张涿高速)长0.45 公里。
项目新建小龙门特长隧道河北段(右线2.022公里、左线2.152公里),大桥2座(B匝道小五台山大桥、H 匝道大桥)、中桥1座(H 匝道中桥)、小桥1座,拼宽大桥1座(杨家坪大桥),新建隧道通风竖井及地下风机房 1座,新增占地 177.1 亩。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2招标范围:2.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监理主要内容包括:全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房建、绿化及环保等全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本项目监理模式为一级监理,共分1个标段。
2.2.2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计划监理服务期为51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监理服务期为24个月,机电工程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预计开工时间:2023年3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1.2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 //.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09 09:00至2023-02-15 17:3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3-01 13: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2023年3月1日13时00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8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举行现场开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涿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涿州市鹏程北街208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 |
| 邮编: |
06600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侯佳
| 联系人: | 张志军 |
| 电话: |
0312-6552827
| 电话: | 0311-67305619、18633051509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
附件:2监理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