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处置项目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3-FW-0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处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处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内容:负责对三台燃煤锅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进行综合利用、处置。
2.2服务标准:处置企业要保证粉煤灰24小时清运,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我公司正常生产。
2.3服务期限: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
2.4招标范围为:通过招标确定 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处置价格;粉煤灰预估数量:14.2万吨。
2.5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最高限价397.6万元,单价最高限价28元/吨(处置单价含13%税,含运输费用)。
2.6报价方式:单价报价,含税,含运输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不允许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营业执照中含粉煤灰处置、修复等项目;
3.2投标人须具有粉煤灰处置装置或项目,装置或项目在评标后组织相关单位现场实地考察确定;
3.3。为保证准确及时对标的物进行处置,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的环评报告、环评批复(批复及现有处置能力应大于等于16万吨/年)、项目环保验收;
3.4投标人须提供粉煤灰运输服务,必须使用密闭罐车自提粉煤灰,必须保证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确保招标人灰库灰位高度不超上限(总高14米,上限10米),投标企业需提供承诺书。自有或委托的运输车辆资质齐全。须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和车辆行车证扫描件,委托运输的同时提供运输委托合同及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
3.5投标单位2021-2022年未因固废违规处置受到过各级政府的行政处罚,须提供未受罚承诺书并签字盖章;
3.6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对推荐单位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后确定是否中标;
3.7处置单位必须有可靠的粉尘治理设施(需现场核实密闭、加湿、抑制扬尘等设施);
3.8处置单位需提供固体废物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
3.9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0信誉要求
3.10.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2020 年 1 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11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3.14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23-2-13 18:00:00至截止时间 2023-2-19 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2023-2-27 8:4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7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准入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 开标时间:2023-2-27 8:40: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132021
项目联系人:王宏伟
电话:0432-63983529
传真: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jh_whwei@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3983386
电子邮件:jh_zbfs2@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7.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若招标失败转其他方式采购,由成交人承担。收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