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内容: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四季度日常生产维护用料采购
| 项目名称: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四季度日常生产维护用料采购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带量采购谈判,需要采购气动定位器等物资一批,所属类别:06、14、18、23、29、32、33、37、38、39、40、45、47、60等大类,具体要求见谈判公告附件:货物需求一览表。本次谈判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选定1家成交供应商。该项目预计采购金额为52.8764万元(货物本身价格、13%增值税、运杂费、保险费、相应检验费、伴随产品交运的有关费用、质保期内免费进行售后服务的费用及现场指导安装、调试等货到现场交付使用的所有费用) | | 项目单位: | 长庆油田第三采油厂 |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 项目分类: | 三类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成交人不能转包和分包; 3.2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前30日)具有任意一项标的物同类或类似产品销售业绩(同类产品指与标的物物资名称一致或名称不一致但实质原理功能作用一致的产品,规格型号可以不同)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对应结算发票(含清单)以证明产生了销售关系,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应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3.6其他要求: 3.6.1响应人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谈判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2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集团公司能源一号网处于暂停交易权限的潜在响应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响应人,谈判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6.3 响应人相关人员不得是长庆油田分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也不得是相关管理人员的亲属。否则其谈判将被否决,成交后被查实存在该情况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北京时间 2023年2月4日至2023 年2月6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供应商应先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网址: ②已注册或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地址: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谈判文件采取线上发送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将“报名登记表+汇款凭证”发送至电子邮箱xbfzxyw5b_zlb@vip.,文件款到达指定账号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邮件发送谈判文件。 注意事项: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ZY23-XA509-WZ755 + “公司名称全称”报名资料 4.4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方式:供应商支付文件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文件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宋丽萍 |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9516800220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朱海萌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68934538 | | 其他: | 无 |
| 附件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