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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咸丰县城丁寨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塘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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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咸丰县城丁寨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塘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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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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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咸丰县城丁寨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塘铺安置区建设工程(二期)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2-13 18:08|发布单位: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2-24|项目监管地:咸丰县|
【项目概况】
咸丰县城丁寨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塘铺安置区建设工程(二期)监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FX-202302-FS007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6-2023-00476
3、项目名称:咸丰县城丁寨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塘铺安置区建设工程(二期)监理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6.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86.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施工及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理服务。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前期的方案设计文件,对咸丰县城丁寨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塘铺安置区建设工程(二期)的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项目合同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疫情防控管理等法定职责。(具体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自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6.2拟派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3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其中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导专业为建筑工程;且拟派人员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6.3依据住建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文件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网络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6.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2月14日至2023年02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2月1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2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在“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2、各供应商如有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服,联系电话:4006398178,QQ群号码:71294806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营屏寨路50号
联系方式:0718-6832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 高乐山镇楚蜀大道110号二楼
联系方式:0718-6023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718-602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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