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古林街道办事处机关 古林街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服务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CYZC-2023-005)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古林街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服务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ZC-2023-005
项目名称:古林街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服务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748.579万元
最高限价:748.579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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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包 | 是
| 129.2049 | 129.2049 | 垃圾处理服务 | 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及招标文件。 |
| 第2包 | 是
| 418.8408 | 418.8408 | 垃圾处理服务 | 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及招标文件。 |
| 第3包 | 是
| 200.5333 | 200.5333 | 垃圾处理服务 | 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及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要求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三)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注:小型、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依据,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开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开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近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税务局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新成立的投标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 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新成立的投标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4日到 2023年02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
方式:供应商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人民币(以现金形式),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古林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港东六道560号
联系方式:022-60907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
联系方式:022-84601285-8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福田
电 话:022-84601285-8011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古林街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服务管理项目2023.2.13(1).docx
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