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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寿宁县城区污水专项规划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编制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公告名称:
福建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寿宁县城区污水专项规划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编制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所属地区:
福建
发布时间:
2023-02-14
详细内容:
一、项目编号:FJJH-TP-ND-2023002(招标文件编号:FJJH-TP-ND-2023002)



二、项目名称:寿宁县城区污水专项规划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编制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B-0066房间

中标(成交)金额:23.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寿宁县城区污水专项规划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编制服务 (1)规划范围:确定为寿宁县总体规划中的城区部分远期 7.32km2的建设用地,城区远期规划服务人口约 7.45 万人。
(2)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方案整治范围:寿宁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设计成果包括:规划说明、图纸(现状分布图和成果图)、专家意见及汇报演示材料。
(1)规划服务要求
1.1切实解决寿宁县的排污问题,改善城区水环境,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对全城区的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进行统一协调,逐步解决老城区污水直接排入水体造成的水体污染,消除水体的黑臭现象。合理规划、完善污水管网,适当安排污水输送设施的配置,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分步实施市政管网建设,对城区的污水排放起指导作用。
1.2结合道路红线规划和竖向规划的标高以及城区防洪排涝规划,进行城区污水系统的规划,经济合理地解决城区污水排放问题,对城区的污水排放基础设施的建设起指导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3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逐步解决城镇污水排入水系造成水体污染的问题,水系及相关溪流主要水质指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Ⅳ类水质标准;
1.4至 2025 年规划范围内的污水管道覆盖率达到 85%,污水收集率达到 85%,污水处理率达到 85%。
1.5至 2035 年规划范围内的污水管道覆盖率达到 95%,污水收集率达到 95%,污水处理率达到 95%。
(2)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方案整治要求:2.1因地制宜,分类整治;
根据造成污水处理厂(水质净化厂、再生水厂)进水浓度低的不同因素,因地制宜制定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重点解决河水倒灌、地下水渗入、山泉水和雨水接入等问题;明确工业废水和垃圾渗沥液是否接入等问题。提高污水处理厂(水质净化厂、再生水厂)进水浓度,提升污水处理厂(水质净化厂、再生水厂)运行稳定性。
2.2立足现状,查漏补缺;
在国家政策、排水专项规划和国家、省、市相关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相关文件指导下,首先评估排水系统现状情况和在施、已批待建工程的实施效果,对于不能达标的污水处理厂(水质净化厂、再生水厂),提出查漏补缺方案,确保实现规划目标。
2.3先易后难,先主后次;
立足已有,先易后难,先主后次,合理制订污水处理提质增“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和工作计划。优先采用正在实施或实施难度小,以及实施后对污水处理厂(水质净化厂、再生水厂)进水浓度提升大的工程或非工程措施,如加强施工降水管理、减少河水倒灌等;对于未列入计划且实施后对进水浓度提升不大、其它措施实施后已经能达到设定目标的措施,可以延缓实施。
2.4强化管理,注重长效。
强化源头控制,削减雨水径流产生量,严控新增雨污混流;强化前期工作管理,提高勘测的准确性及设计方案的系统性;强化施工过程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过关;强化后续维护管理,保障工程实施后稳定、长效运行,充分发挥效益。
采购人提供基础资料后90日内 (1)规划服务标准
1.1切实解决寿宁县的排污问题,改善城区水环境,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对全城区的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进行统一协调,逐步解决老城区污水直接排入水体造成的水体污染,消除水体的黑臭现象。合理规划、完善污水管网,适当安排污水输送设施的配置,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分步实施市政管网建设,对城区的污水排放起指导作用。
1.2结合道路红线规划和竖向规划的标高以及城区防洪排涝规划,进行城区污水系统的规划,经济合理地解决城区污水排放问题,对城区的污水排放基础设施的建设起指导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3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逐步解决城镇污水排入水系造成水体污染的问题,水系及相关溪流主要水质指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Ⅳ类水质标准;
1.4至 2025 年规划范围内的污水管道覆盖率达到 85%,污水收集率达到 85%,污水处理率达到 85%。
1.5至 2035 年规划范围内的污水管道覆盖率达到 95%,污水收集率达到 95%,污水处理率达到 95%。
(2)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方案整治标准:2.1因地制宜,分类整治;
根据造成污水处理厂(水质净化厂、再生水厂)进水浓度低的不同因素,因地制宜制定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重点解决河水倒灌、地下水渗入、山泉水和雨水接入等问题;明确工业废水和垃圾渗沥液是否接入等问题。提高污水处理厂(水质净化厂、再生水厂)进水浓度,提升污水处理厂(水质净化厂、再生水厂)运行稳定性。
2.2立足现状,查漏补缺;
在国家政策、排水专项规划和国家、省、市相关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相关文件指导下,首先评估排水系统现状情况和在施、已批待建工程的实施效果,对于不能达标的污水处理厂(水质净化厂、再生水厂),提出查漏补缺方案,确保实现规划目标。
2.3先易后难,先主后次;
立足已有,先易后难,先主后次,合理制订污水处理提质增“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和工作计划。优先采用正在实施或实施难度小,以及实施后对污水处理厂(水质净化厂、再生水厂)进水浓度提升大的工程或非工程措施,如加强施工降水管理、减少河水倒灌等;对于未列入计划且实施后对进水浓度提升不大、其它措施实施后已经能达到设定目标的措施,可以延缓实施。
2.4强化管理,注重长效。
强化源头控制,削减雨水径流产生量,严控新增雨污混流;强化前期工作管理,提高勘测的准确性及设计方案的系统性;强化施工过程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过关;强化后续维护管理,保障工程实施后稳定、长效运行,充分发挥效益。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昭源、陈志伟、王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定价肆仟捌佰元(¥4800)。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1)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 帐号:35050168814100000332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8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经评审,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寿宁县胜利街335号        



联系方式:杨主任 0593-2173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方式:龚钧 0593-2833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钧



电 话:  0593-2833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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