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港国际枢纽经济产业园二期质量检测
答疑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果园港国际枢纽经济产业园二期质量检测作如下答疑:
质疑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和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2)中都需提供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我公司满足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及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该资料同样能证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请问我公司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及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是否同样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和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2)要求的提供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的条件
答:业绩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2: 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具有1个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且竣工验收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业绩】。”及“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2)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的1个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且竣工验收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业绩,且任职为项目负责人。”,以上要求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同规模的在建项目类似业绩同样也能体现投标人实力,招标人在此处设置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的已完工业绩要求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有悖于招投标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议修改为:“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指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具有1个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业绩】,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2)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1个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业绩,且任职为项目负责人,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参照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中业绩要求设置,并未排除潜在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3: 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具有1个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且竣工验收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业绩】。请问民用建筑工程具体是指哪些建筑,需要提供一个划分标准,其次本项目业绩时间要求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但又需提供竣工验收资料。据了解类似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工期都比较长,特别是2019年发生疫情至今,多数房地产市场波动,导致很多项目工期延误,所以本项目要求提供竣工验收材料大大缩小了市场,排斥了多数潜在投标人;且在建项目也能体现投标人的实力,近几年检测行业对检测的要求大大增强,能承接到类似房屋建筑项目的单位都具有十分雄厚的综合实力。因此建议招标人将本条款修改如下: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具有1个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在建或完工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业绩】。在建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已完工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合格材料。
答:1、民用建筑分类标准具体详见《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
2、同质疑2回复。
质疑4: 关于对“果园港国际枢纽经济产业园二期质量检测
”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的质疑
致采购人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致采购代理机构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以下简称“我司”)拟参加“项目编号:50000120230206019010101,招标项目名称:果园港国际枢纽经济产业园二期质量检测 ”项目的投标,在下载并熟悉了招标文件后,对该项目绝大部分的资格审查要求及评标办法予以认可,但对招标文件内容中关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要求提出质疑。
质疑内容:招标文件中财务相关要求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果园港国际枢纽经济产业园二期质量检测
招标文件 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财务要求。
质疑原因:1、我司于2021年5月7日成立,成立至今仅一年有余,我司自创立初期便明确了科学稳健的发展思路,得益于北碚区政府及蔡家管委会的关心与爱护,公司各项资质与检测人才逐渐落实,检测业务稳健递增。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要求与财务制度进行运营及纳税,公司发展势头及财务状况良好。2、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渝财规〔2022〕4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参与政府或企业采购项目投标时,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主要内容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即可替代即可替代以下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基于上述描述,我司调整建议相关条款为:(1)建议取消原招标文件中对财务要求的具体约束,相关财务要求调整为“由拟投标企业按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渝财规〔2022〕4号)文件规定自拟承诺内容,替代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财务报表。(2)或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提供相关资料。
我司诚恳希望采购人及代理机构采纳我司建议,在招标过程中有更多筛选可能性,有更多潜在单位为本项目的建设发展提供服务的机会。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财务要求参照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中财务要求设置,因此财务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5: 关于对“果园港国际枢纽经济产业园二期质量检测
”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的质疑
致采购人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致采购代理机构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以下简称“我司”)拟参加“项目编号:50000120230206019010101,招标项目名称:果园港国际枢纽经济产业园二期质量检测 ”项目的投标,在下载并熟悉了招标文件后,对该项目绝大部分的资格审查要求及评标办法予以认可,但对招标文件内容中关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要求提出质疑。
质疑内容:招标文件中财务相关要求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果园港国际枢纽经济产业园二期质量检测
招标文件 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财务要求。
质疑原因:1、我司于2021年5月7日成立,成立至今仅一年有余,我司自创立初期便明确了科学稳健的发展思路,得益于北碚区政府及蔡家管委会的关心与爱护,公司各项资质与检测人才逐渐落实,检测业务稳健递增。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要求与财务制度进行运营及纳税,公司发展势头及财务状况良好。2、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渝财规〔2022〕4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参与政府或企业采购项目投标时,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主要内容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即可替代即可替代以下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基于上述描述,我司调整建议相关条款为:(1)建议取消原招标文件中对财务要求的具体约束,相关财务要求调整为“由拟投标企业按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渝财规〔2022〕4号)文件规定自拟承诺内容,替代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财务报表。(2)或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提供相关资料。
我司诚恳希望采购人及代理机构采纳我司建议,在招标过程中有更多筛选可能性,有更多潜在单位为本项目的建设发展提供服务的机会。
****
2023年2月9日
答:同质疑4回复。
质疑6: 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需提供业绩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作为第三方检测单位,业绩竣工验收报告不在检测单位存档需求上,业主单位和施工方也无义务向检测单位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备份存档使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一般是作为施工招标的需要,检测类招标一般不做此类要求,是否可修改为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或者检测报告均可。
答:同质疑1回复。
注:若本通知与招标文件相矛盾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4日
[50000120230206019010101].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