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办事处2023年度道路清扫保洁与垃圾分类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更正公告
2023-02-14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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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武汉弘德盛源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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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地:江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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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BDL-2023-0033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金水办事处2023年度道路清扫保洁与垃圾分类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
2023-02-14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是由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推送至,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误以及资格要求内容存在缺失,在本更正公告内容中进行更正和补充,请各供应商根据本更正公告及系统内下载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准。
更正的内容为:原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项目名称更正为:“金水办事处2023年度道路清扫保洁与垃圾分类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更正为:“HBDL-2023-0033_2”。
补充的相对应内容为: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必须是符合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 )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若经核查未满足的按无效标处理)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 )
(2)供应商具有武汉市城市管理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武汉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
(6)供应商须提供保证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提供书面承诺)
3、更正日期:
2023-02-14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金水办事处
地址:
武汉市江夏区金水办事处长兴路16号
联系方式:
027-879876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武汉弘德盛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江夏区MAX科技园(武汉·江夏)东一期26栋5楼
联系方式:
027-81329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瑜
电话:
027-81329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