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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南航地面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大兴机场延误车辆运输服务项目竞价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北京南航地面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大兴机场延误车辆运输服务项目竞价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3-02-15
详细内容:

北京南航地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大兴机场延误车辆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北京南航地面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大兴机场延误车辆运输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2005288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该项目为大兴机场中转、航延旅客车辆运输服务进行采购,通过公开竞价方式选取2家供应商,主要负责为南航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中转及航延旅客提供机场至酒店的往返车辆运输服务,本项目总限价为人民币100万元/2年(含税),单价限价详见下表,含税限价包括但不限于从大兴国际机场往返约定地点的车辆使用费、人工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

采购内容

单价限价(元/人/单程,含税)

预估数量

小计=单价限价*预估数量(元,含税)

车辆运输服务

16

62500

1000000

总限价(元,含税)

1000000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份额分配原则:如符合条件成交供应商2家,成交供应商平均分配份额。如成交供应商不足2家,采购人可按上述描述为成交供应商分配其所占份额后再行采购,也可将全部份额分配至本次成交供应商;各合同金额为成交供应商单价报价*预估数量占比份额;具体以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

4、业务分配原则:根据采购项目评审成绩排名,依次安排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如果在轮到某供应商时,其无法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将对应业务顺延至排名下一顺位供应商提供。供应商不得就份额分配、使用等相关问题追究采购人责任。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车辆运输服务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与采购人指定地点之间的路途。

包括节假日在内,全天24小时。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1年【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 供应商公司自身具备道路运输资质,即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司机A1《机动车驾驶证》,资质均在有效期内。(注意:须提供本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提供A1《机动车驾驶证》扫描件以及对应司机在响应截止日前3个月的供应商公司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5 供应商公司自身具备45座以上的大巴车10辆(含)以上(车辆所有权归供应商公司完全拥有)。(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8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3年2月14日17时30分至2023年2月21日23时59分;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孙文杰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南航城1号楼

邮编:1026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女士,18822607080

EMAIL:sunwenjie@



项目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夏先生,020-86125864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20-86125864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业务管理部(法律合规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联 系 人:徐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20-86127707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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