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2023年度驻沧单位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部2023年度驻沧单位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某部2023年度驻沧单位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
服务期限:1年(招标方与3家副食品供应商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有效期为1年,期满后重新招标。)
服务地点:保障驻沧州市甲方指定单位(涉及沧州市各市县)集中配送服务
2.2招标范围:某部2023年度驻沧单位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招标方与3家副食品供应商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有效期为1年,期满后重新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三)供应商具有相应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取得时间在3年以上(若存在到期更换等现象,则可提供两份许可证)。(四)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五)本项目不允许外包、分包,提供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六)供应商需自有检测场所或者有固定服务检测机构,能确保供应食材全部经过安全检测(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七)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我方安全保密规定,严禁泄露我方信息,如人员、采购数量、供货单位等敏感信息。如出现违约,并造成后果的,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自拟)。(八)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2.被“信用中国”网站( hebeizhipu@.)、材料审核、发出招标文件的程序进行申领。(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详见附件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2);4.非外资企业(含港澳台)或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格式自拟);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格式自拟);7.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8.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9.供应商自有检测场所或者有固定服务检测机构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10.针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第八条的承诺书。11.保密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3)注: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仅作为报名使用,不作为投标时资格要求审查使用。投标时需重新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15至2023-02-21,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按照网上递交材料(递交材料邮箱: hebeizhipu@.)、材料审核、发出招标文件的程序进行申领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采取网上发售或者现场报名两种方式。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及企业信用代码;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1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hebeizhipu@.。
(五)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3-08 09:30 ,地点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具体地址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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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沧州市
| 地址:
|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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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61000
| 邮编:
| 050011
|
联系人:
|
梁先生
| 联系人:
| 李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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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3201774619
| 电话:
| 0311-80762607、13323213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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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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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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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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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ebeizhi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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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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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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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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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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