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中标公告 正文
四川成都铁路公安局成都公安处2023年广告印刷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名称:
四川成都铁路公安局成都公安处2023年广告印刷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
四川
发布时间:
2023-02-15
详细内容:
一、项目编号:HYZX-2023-FW-0099(招标文件编号:HYZX-2023-FW-0099)



二、项目名称:成都铁路公安局成都公安处关于2023年广告印刷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市兴雅致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沙河源街道陆家桥社区7组

包组或产品名称: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提供广告印刷服务

折扣率(%):7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成都市兴雅致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铁路公安局成都公安处关于2023年广告印刷采购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履行期内,若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则合同自动终止。 达到国家现行技术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丹、周颖、周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成交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按前述收费标准计算实际应收代理服务费不足7000元的,按7000元收取。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参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2、提出质疑的渠道: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且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注: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未按要求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联系人:樊女士联系电话:028-83228659邮箱:hyzxltd@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三色路269号9栋2单元10层1001号

3、成交价:统一折扣(%):7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铁路公安局成都公安处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站西路2号附2号        



联系方式:吴老师,028-86424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泓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三色路269号9栋2单元10层1001号            



联系方式:樊女士,028-832286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女士



电 话:  028-83228659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