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3年园区蓝藻设备维保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2月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2-Y-G-016-001
项目名称:2023年园区蓝藻设备维保服务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肆佰贰拾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4200000.00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4200000.00元
其中:
常规保养限价:¥1900000.00元
船舶检验限价:¥1500000.00元
应急抢修限价:¥800000.00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各分项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1、本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包括船只、设备的常规保养、船舶检验及应急抢修。常规保养包括船只的船体、船舱、电源、动力、蓝藻打捞等部位和系统的保养、检修及易损件的更换,原则上每年一次常规维保,部分船只需增加相应的船舶检验等。应急抢修包括船只、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非人为故意损坏包括不可抗力(台风、恶劣天气等)造成的故障抢修、配件更换等。
2、维保设备清单:
| 维保设备清单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维保内容 | 备注 |
| 1
| 标准型打捞船
| 艘
| 4
| 2023年1次常规保养;2024年1次常规保养、1次船舶检验
| 园区除藻01、02、03、04
|
| 2
| 控藻船
| 艘
| 2
| 2023年2次常规保养;2024年1次常规保养
| 园区控藻001、002
|
| 控藻船
| 艘
| 1
| 2024年1次常规保养、1次船舶检验
| 园区控藻003
|
| 3
| 移动式藻水分离船
| 艘
| 1
| 2023年1次常规保养,1次船舶检验;2024年1次常规保养
| 园区处置01
|
| 4
| 蓝藻接力泵3吋
| 台
| 2
| 2023、2024年各1次常规保养
|
|
| 5
| 蓝藻接力泵2吋
| 台
| 2
| 2023、2024年各1次常规保养
|
|
| 6
| 振动滚动筛分离型蓝藻打捞船
| 艘
| 3
| 2023年2次常规保养,1次船舶检验;2024年1次常规保养
| 园区水利管理04、05、06
|
| 振动滚动筛分离型蓝藻打捞船
| 艘
| 3
| 2023年1次常规保养、1次船舶检验;2024年1次常规保养
| 园区水利管理07、08、09
|
| 振动滚动筛分离型蓝藻打捞船
| 艘
| 1
| 2024年1次常规保养
| 园区水利管理12
|
| 7
| 纯电动长臂蓝藻自动清理船
| 艘
| 1
| 2024年1次常规保养
| 园区水利管理13
|
| 8
| 60吨级蓝藻运输船
| 艘
| 1
| 2023年1次常规保养;2024年1次常规保养
| 园区水利管理11
|
| 60吨级蓝藻运输船
| 艘
| 1
| 2023年2次常规保养;2024年1次常规保养、1次船舶检验
| 园区水利管理01
|
| 9
| 30吨级蓝藻运输船
| 艘
| 1
| 2023年1次常规保养;2024年1次常规保养
| 园区水利管理10
|
| 30吨级蓝藻运输船
| 艘
| 2
| 2023年2次常规保养;2024年1次常规保养、1次船舶检验
| 园区水利管理02、03
|
| 10
| 水动力控藻器
| 台
| 10
| 2023年2次常规保养;2024年1次常规保养
| 2017年采购
|
| 水动力控藻器
| 台
| 20
| 2023、2024年各1次常规保养
| 2019年采购
|
| 水动力控藻器
| 台
| 10
| 2024年1次常规保养
| 2020年采购
|
| 11
| 漂浮式吸藻装置
| 台
| 20
| 2023、2024年各1次常规保养
| 2017年采购
|
| 漂浮式吸藻装置
| 台
| 20
| 2023、2024年各1次常规保养
| 2019年采购
|
| 12
| 固定式藻水分离装置
| 套
| 1
| 2023、2024年各1次常规保养
|
|
| | 合计 | | 106 | | |
3、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项目组人员配备基本要求:
| 序号 | 岗位 | 学历 | 年龄 | 具体要求 |
| 1
| 项目经理
| 大专及以上
| 50周岁以下
| 具有机电相关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
| 2
| 技术人员
|
| 60周岁以下
|
|
4.1本项目组人员包含项目经理1名、技术人员至少2名。
(1)项目经理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及协调能力,并只能用于本项目管理岗,不得擅用于其他项目。
(2)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人员名单、项目经理学历证书、项目经理机电相关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证书(政府人社相关部门颁发)、项目组人员身份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期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有社保部门盖章)。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标。
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计划为自2023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实际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20日
获取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方式:
1、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使用指南: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处理:
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办理流程见办事指引)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3、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4、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
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注:供应商、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5、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2月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2、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3、疫情期间必须采购的理由:本项目用以保障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工作的开展,故实施本次采购。
4、本项目支持网上不见面开标,相关事项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5、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二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技术支持
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0512-66605052;手机:17315885859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疫情防控说明: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并及时关注最新疫情防控通告,需赴采购现场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能存在因不满足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进场的风险,供应商应按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通知情况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作动态-关于疫情期间参加交易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联系方式:0512-62876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12-65161791 65161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莉、刘虹、顾奕
电话:0512-65161799、65161791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