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3148
二、项目名称:2022年全民艺术普及核心功能服务----学才艺(三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浙江艺高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凤凰创意大厦3号楼东楼2单元601-604室 | 1,766,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浙江艺高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1 | 文化艺术服务 | 2022年全民艺术普及核心功能服务----学才艺 | 建设9场“学才艺”培训,导向正确,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全民艺术普及和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为重点,力求高质量、有新意、有趣味、有互动;不得建设任何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内容低俗、有色情诱导性内容的视频,不得含有涉及版权问题的影视片段,不得在视频中添加制作公司宣传logo及文字等。详见采购文件 | 1、课程标准:课程拍摄制作服务符合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十四五”建设指南》制定的课程资源、师资库、教师考核、课程库等标准和要求。 2、团队标准:具备活动策划、资源制作、内容运营、服务推广等能力,并具有固定的拍摄制作团队,包括:项目经理、编导、摄像、后期等相关制作人员。 3、方案标准:拍摄前须提供详细的拍摄计划,根据教案形成详细的课程脚本,并保证与授课老师有效沟通,后期须尊重采购方的修改意见。 4、拍摄机位标准:支持1组以上摄像同时进行2机位以上拍摄。 5、技术标准:具有丰富的运行经验,具备专业的运营团队协助采购方将制作完成的课程上线运行,对运行过程中形成的课程大数据进行分析,形成大数据分析报告,以满足采购方后续相关扩展性需求。 6、时间标准:投标人需要在成交签定合同后六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内容建设。如有特殊情况后期同采购方沟通。 7、录像设备及录音设备:供应商须提供专业高灵敏度录音设备音质清晰,拍摄设备中的录像设备需具备画质高清、声音清楚。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 详见采购文件 | 1,766,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爱蓉
、
许群
、
王鹏
、
曹颖
、
熊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9044.00元。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9044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文化馆
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路4号
联系方式:
028-877394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成都市均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218号K区7栋401号
联系方式:
028-873235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028-87323532
成都市均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2月20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申明函.rar
2022年全民艺术普及核心功能服务----学才艺(三次)招标文件(2023013001).pdf
评标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