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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清市-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清水务福长路(万安大道-洪宽四路)管道新建项目(施工)-招标通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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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福清市-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清水务福长路(万安大道-洪宽四路)管道新建项目(施工)-招标通知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3-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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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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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水务福长路(万安大道-洪宽四路)管道新建项目(施工) 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福清水务福长路(万安大道-洪宽四路)管道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批复(融发改审批〔2022〕349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投资集团(福清)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人为福建投资集团(福清)水务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阳下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涉及沿福长路(福俱大道—洪宽四路)东(南)侧人行道敷设供水管道,总长4614米,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PE管、钢管,管径为DN200?DN1200;新建阀门井34座、水表井1座;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主要涉及沿福长路(福俱大道—洪宽四路)东(南)侧人行道敷设供水管道,总长4614米,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PE管、钢管,管径为DN200?DN1200;新建阀门井34座、水表井1座。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敷设供水管道,管道管径为DN200?DN1200;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73651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360, 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 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计取)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仍处于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4)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按否决投标处理;(5)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16 09:00:00 至 2023-02-21 17:00:00 通过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8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以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含银行电子保函);或④或电子保险保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03-1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投资集团(福清)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龙江街道创业大道168号, 邮编:350300 电子邮件:/ 电话:0591-85388052, 传 真:/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 邮编:350001 电子邮件:fjmsxmgl@ 电话:0591-87517829, 传 真:0591-87560944 联系人:林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8号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1-8523910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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