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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宁县水资源调查评价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甘肃 |
发布时间: |
2023-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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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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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宁县水务局对宁县水资源调查评价项目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NXSW-SZY-2023002
2.2项目名称:宁县水资源调查评价
2.3预算金额:500000.00元
2.4最高限价:/ 元
2.5项目内容:
主要包括宁县水资源数量、质量、水系、开发利用等调查。编制完成《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包含相关附表,附图)。
2.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履约完成。
2.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3投标人必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地址:中国裁判文书网
3.4投标人须具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丙级及以上资质;
3.5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4、招标方式
4.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审核,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1日08时30分至2023年2月23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
5.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审核,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审核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资质证明文件审核,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3年2月23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6.3本次报价包含相关费用。
7、结果公示
7.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宁县水务局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日历天。
7.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宁县水务局;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县水务局
联系人:李克
电话:18293088355
办公地址:宁县新宁镇辑宁北路4号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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