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价公告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大连酒店虫害防治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大连酒店虫害防治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2005086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明珠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为大连南航明珠大酒店提供虫害消杀服务,通过公开竞价的采购方式筛选一家合格供应商签署2年期总价合同,合同上限金额为1.5万元。具体采购内容及限价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月)
| 面积
| 含税单价限价
(元,人民币)
| 含税总价限价
(元,人民币)
| 备注
|
1
| 每月对酒店外围、餐饮后厨、包房及酒店客房进行虫害防治等。
| 24
| 9500㎡
| 550
| 13200
| 本合同价格均包括增值税、包装价格以及将产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发生的运费、装卸费等伴随服务的全部费用
|
合 计
| 13200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2年实际使用量和2023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对酒店外围、餐饮后厨、包房及酒店客房进行虫害防治等。
| 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69号
| 每月按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消杀作业,采购人下单后3日历天完成服务。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验证截图)。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 其他要求:必须为正规具有资质的消杀专业公司,具有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所配备的工作人员均须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有害生物防制员上岗证。服务团队应具有2名或以上成员具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鉴定的有害生物防治员证书(三级/高级工)。(提供相关资质1.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机构资质证书2.一名工作人员健康证明和有害生物防制员上岗证3.两名或以上成员有害生物防治员证书(高级))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4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16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采购人: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南航明珠大酒店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69号
邮编:116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姚先生, 0411-83883935
EMAIL: yaotianpeng@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69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411-83882843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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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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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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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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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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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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