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前沿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无人机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江淮前沿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无人机系统采购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询价公告2023年2月10日
询价日期:2023年2月21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中科晶锐(苏州)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3068号芯谷产业园2617室
成交金额:348580元
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四旋翼无人机
| NOVA-1000XM
| 3套
| 46860
|
2
| 复合翼无人机
| NOVA-VTOL
| 1套
| 165000
|
3
| 无人机地面站
| NOVA-1520GCS
| 1套
| 43000
|
采购人名称:江淮前沿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
联系人:汪老师
采购机构名称: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7-20层
项目联系人:袁成联系电话:0551-65860109-8605
公告期限: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2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703室,联系电话:15156681948。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1日
附件: 无